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一、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已经领取退休金的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因此原则上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受伤后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伤的,部分情形下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已经出台了地方规定,允许用人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只要用人单位按规定参保缴费,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买了商业意外险,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即使不能认定工伤,也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在劳务关系下,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伤,用人单位如果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安排的工作超出了劳动者的身体承受能力等,就需要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商业意外险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给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其受益人通常是员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保险金的支付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而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二者是相互独立的。员工既可以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二者并不冲突。
三、退休返聘人员工作受伤,应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确认自己是否已经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然后了解当地是否有允许用人单位为退休返聘人员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政策。如果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单位已经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保险赔偿程序。如果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也没有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就走人身损害赔偿程序。
无论走哪种程序,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比如返聘协议、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服等;能够证明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同事的证人证言、与单位负责人沟通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证明你的损失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护理费发票、交通费票据等。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主张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果经济困难,还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免费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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菅秀伟 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以理律师事务所
擅长: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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