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签订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未成年人签订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并非一概有效,也非一概无效,而是根据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同,分为三种效力状态:不满 8 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8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除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外,均为效力待定合同;16 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进行追认与撤销
1.法定代理人享有追认权。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事后予以同意的意思表示。追认必须是明示的,不能以默示方式作出。法定代理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相对人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通过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进行追认。例如,14 岁的中学生与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合同,家长事后向培训机构支付了培训费,就视为家长对合同的追认。追认具有溯及力,一经追认,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2.追认有明确的法定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3.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这里的 “善意相对人” 是指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对人。如果相对人明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与其签订合同,则不享有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合同被追认之前,一旦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了合同,善意相对人就不能再撤销合同。
三、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如何处理
1.双方负有互相返还财产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这意味着,如果未成年人已经支付了款项,对方应当将款项全额返还给未成年人;如果对方已经交付了货物或提供了服务,未成年人应当将货物返还给对方,对于已经消费的服务,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折价补偿。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情形中,通常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一定的过错;而相对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仍然与其签订合同,也存在过错。

